关于说明书的标准,关于说明书说法正确的是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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产品或说明书、包装物上应标注执行哪些标准内容。

1、应当在包装物上标注或者附加标识标明品名、产地、生产者或者销售者名称、生产日期。有分级标准或者使用添加剂的,还应当标明产品质量等级或者添加剂名称。未包装的农产品,应当采取附加标签、标识牌、标识带、说明书等形式标明农产品的品名、生产地、生产者或者销售者名称等内容。

2、标注后的约束力:一旦企业在产品或其说明书、包装物上标注了所执行的国标GB/T的代号、编号、名称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》的相关规定,该企业就必须确保其产品或服务符合所标注的标准要求。此时,该国标GB/T实质上成为了企业与消费者之间的一种质量承诺和约定,双方都应遵循该标准执行。

3、产品标识真实性的要求: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》和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实施条例》的相关规定,企业必须在产品或其说明书、包装物上真实、准确地标注所执行的标准信息。